多家权威媒体报道,Deepseek与国家大基金、腾讯、阿里等谈融资,投前估值450亿美元,一共融资500亿元人民币,梁文锋自己投200亿元。
不知道消息是真是假,为何一会美元一会人民币?都是中国公司为何还要美元计价?
但众多投资人想追着投Deepseek是真的。
2026年5月8日晚白鲸实验室最新消息,Deepseek与阿里巴巴的融资已谈崩,双方未能在融资条款上达成一致。
很高兴看到有人向霸王条款说不了,创业者特别要注意以下五个条款:
控制权开路,否决权挡路。
如果投资人有否决权,你的路就被堵死了。
公司法规定持股34%的股东才有否决权,但很多投资人只持股1%、持股5%等都要否决权。
否决权是超级霸权,小股东有否决权会导致其他持股95%股东的投票权失去作用。
在卢庆华律师写的《公司控制权》书里有法院判决的案例,有大股东持股99%还被法院判决没有控制权。
投资人的一票否决权通常写得很含蓄,不会直白的写“一票否决权”,而是写“经某某投资人同意”,有的创始人看不出来踩坑了。
而且投资人只要权利、不承担责任,投资人用否决权把路堵死,还要创始人承担赔偿损失。
股权律师卢庆华建议:
投资人做风险投资,却要创始人保证稳赚不赔。
这是投资人无能的表现,投资人没有能力先好项目,却用这样无赖的条款把优势项目筛选掉了。
卢庆华律师建议:
(4)“以股权价值为限”还是无限责任,“以股权变现所得为限”才是有限责任。
(5)约定投资人行使否决权则回购条款自动终止。
就是股价涨了收益归投资人,股价跌了要CEO补股票,连小散户都不如。
卢庆华律师建议:
加权平均计算公式:调整后新价格=投资人的旧价格*[降价融资前注册资本+(降价融资的投资款/投资人的旧价格)]/[降价融资前注册资本+(降价融资的投资款/降价融资的实际价格)]
投资人要先拿本金+利息,再按照股权比例分钱。
(2)还把被收购等列入优先清算的范围,就是公司被收购时创始人卖股权所有要分给投资人。
乙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100%股权,投资人拿3.15亿元退出,但创始人卖掉60%股权全部被投资人拿走,自己一分钱拿不到。
这就是优先清算权的狠毒。
(3)能删除就删除,不能删除的约定投资人行使否决权则自动终止。
虽然写的是优先分红,但实际上是投资人要拿双份。
靠霸王条款横行说明这个行业的水平太低了,用霸王条款很难投到像deepseek这样的优秀项目。
大疆用竞标选择投资人,还不给尽职调查,深圳领存要求投资人支付1000万元保证金才给尽职调查,希望有越来越多创业者敢对霸王条款说不。
也希望越来越多有水平的投资人靠能力吃饭,而不是靠霸王条款横行。
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还可以打12345投诉。
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也有劳动法保护,也可以打投诉电话。
但创业者作为弱势群体,没有特别的法律保护,也没地方可投诉。
投资人让被投公司出钱帮他们请律师来给创始人挖坑,而创始人却不值得花钱请专业的律师来保护自己,太可怜了。
股权的坑还有很多,在卢庆华律师写的《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几十个老板踩过的坑。
股权律师卢庆华,管理专业出身,20多年前考取律师资格,出版两本书《股权进阶》和《公司控制权》。
(1)擅长用管理思维、结合法律手段进行股权设计,管理思维助企业发展,法律手段防范风险。
(2)结合上市规则做股权规划,为企业未来上市提前铺路,申请上市时股权问题需要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开始核查。
(3)擅长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控制权问题,曾有百亿营收企业找了清华、北大、人大、政法等专家+红圈所律师,打多场官司没解决,后来找过来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的。
(4)工作超过20年,擅长从底层逻辑分析、从企业全局设计方案,不擅长营销,追求实操落地,走阳光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