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龙熙濠因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龙熙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04*******2513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23-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龙熙濠,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23-1-2,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4*******2513,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船舶相关责任人需严格落实航行安全相关装置的开启、显示与记录要求,共同维护海上航行秩序与安全环境。
事件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对涉事主体龙熙濠作出200元小额罚款,事由为未依规开启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装置,属于轻微海事违法情形。该处罚严格贴合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要求,警示相关航运主体规范操作航行配套安全装置,规避航行安全与污染防控隐患,对强化航运合规意识、维护辖区海上航行秩序具备明确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