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孔叶军因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操作规则,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南京海事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直接影响涉事船员的海事信用记录,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水上航行操作规范,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与船舶污染防治底线。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孔叶军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8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9*******15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涉及的全部核心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船员孔叶军,违法事由为其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对应2026版相关违法情形分类;本次处罚的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480-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9*******1510,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事件综合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船员孔叶军作出3000元罚款的公示,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相关规定的监管举措。该处罚针对船员未依规操作管理船舶的违规行为,将督促涉事船员及相关航运主体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防治的合规意识,助力辖区水上航运作业秩序规范,降低通航及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