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等50个城市。今后在这些试点城市,居民在购物、就餐、旅游、住宿等过程中,取得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均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有奖发票是低成本、广覆盖、见效快的促消费工具,核心是通过“小奖励”撬动“大消费”,给消费增加“抽奖乐趣”,尤其是刺激餐饮、零售、文旅等高频刚需消费。当一张张发票化作抽奖机会,这不仅是一个有效激发消费热情的小惊喜,还是一篇推动规范市场秩序的大文章——挤压违法商户的生存空间,让合规企业更好发展。
有奖发票制度并非新鲜事物。相信很多人拥有拿到发票第一时间刮开发票奖区灰色涂层的记忆。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很多地区曾尝试在营业税的定额发票上设置刮奖区,通过发票兑奖鼓励消费者主动索票。有奖发票制度的巧妙之处在于,它既可以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又可以促进构建社会税收共治网络。
有的人会问,在大数据应用如此广泛的今天,发票还重要吗?答案是肯定的。
发票依然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发票记录了交易的主体、金额、时间等信息,是经济活动的“留痕”。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发票信息追踪资金和货物流向,掌握纳税人的真实经营情况,有效防止隐匿收入、虚列成本等偷逃税行为。尤其在增值税领域,作为抵扣凭证,发票在“开票方”与“受票方”之间可形成牵制,通畅抵扣链条。
更重要的是,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凭证,可以在维权、保修、退货等活动中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不需要报销,不用发票”“不要发票的话,可以赠送您一瓶饮料”。在小额消费场景中,大量消费者不会要求商家提供发票。
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下,有奖发票让开发票变成买彩票。具体来看,此次有奖发票试点要求,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这意味着,大家任意一次超过百元的日常消费行为,都有可能获得“意外之喜”。
大家喜欢买彩票的原因在于,除了可以获得实实在在的奖金,中奖时的愉悦感和兴奋感更令人着迷,这也是当代年轻人看重的“情绪价值”。
有奖发票制度显然可以提升开发票的“获得感”,让人们对“意外之喜”产生期待,甚至发展成一种习惯。
从长远看,有奖发票制度可能成为推动市场“自我净化”的措施之一。
当消费者积极索票成为常态,曾经依赖“不开票”隐匿收入的商家将面临两个选择:回应市场需求,将提供发票作为服务的重要一环;依然低效、不合规,被逐步“挤出”市场。此时,合规企业也不再需要与偷税漏税者进行不公平的价格竞争,可以集中精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从消费者获得实实在在的奖励、索票意愿增强,到合规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环境、市场进入“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有奖发票制度看似只是增加了一项抽奖活动,实则是通过调动消费者积极性,培养全社会的税收意识和守法观念,构建无形却有效的市场规则。
发票承载了市场运行的规则与信用。这场全国范围内的有奖发票试点不仅为消费者增添一份“惊喜”,还能激活消费者手中沉睡的权利,将无数个人的举手之劳,汇聚成监督市场、捍卫公平的合力。当“主动索票”从少数人的坚持变为多数人的习惯,市场的透明度也会随之提升,合规经营者的竞争力便得以彰显。这正是在法治轨道上,通过激发社会共治活力,推动“良币驱逐劣币”市场生态形成的生动实践。
用“有奖发票”激发消费需求,监督开票促进依法纳税,我国税收治理精准、共治的特征更加凸显。(刘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