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1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更新,并公开披露了更新后的回复文件。
公告显示,斯达半导于2025年11月6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了对问询函的回复。此次为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进行的补充与更新。
公司强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注册,以及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时间节点 | 事件 |
|---|---|
| 2025年11月6日 | 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 |
| 2025年12月25日 | 首次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 |
| 2026年1月21日 | 披露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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