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日报)
转自:廊坊日报
案例简介
王老伯(化名)育有小王(化名)等多名子女,其妻子早年去世。此前,小王曾向王老伯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后王老伯去世,未留遗嘱。其余子女要求将该笔借款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小王辩称,借款是王老伯的赠与,王老伯明确告知他不用偿还了。老人生前借给子女的钱,能认定为遗产吗?
律师说法
“能,债权等个人财产均可以作为遗产。”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爽强调,合法债权作为财产权,属于遗产的范围,不因出借人死亡而消灭。当债权人去世后,其拥有的合法债权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由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小王虽提出该款项为被继承人赠与款项,但未提交相应证据。如果结合其他子女提交的欠条及双方陈述,能够证明小王向王老伯借款的事实,则应该认定该笔借款应作为王老伯的遗产予以分割。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本文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案例虚构仅供参考。个案有特殊性,勿直接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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