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借贷与投资行为均与日俱增,然而借贷和投资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准确的区分两者间异同对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案涉款项是借款还是投资款?
万雅兰律师解答:
1、借款行为的核心目的是为了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出借人期望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归还本金,若有利息约定,还需一并支付利息。投资款的目的则更侧重于获取经济利益,投资者期望通过资金投入,参与到企业或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分享未来的经营利润。
2、依据合同约定。借款合同通常会清晰地规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计算方式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投资协议则更关注投资者在企业或项目中的权益,如股权比例、利润分配方式、表决权行使等。合同约定了固定回报、不承担风险的"投资"在法律上应认定为借款关系。
3、审查参与经营管理程度。借款关系中,出借人一般不参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活动。投资者通常有权参与企业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或对重大决策有一定话语权。

万雅兰律师补充: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就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出借人除应保留支付凭证外,还应有借款协议、借条等能够证明款项性质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借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的,应就相关事实作出合理说明,借款人不能对相关事实进行合理说明的,应认定借贷行为已实际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万雅兰律师
执业于陕西和舒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8年执业以来专注于企业、行政诉讼及民事等领域,秉持“专业、诚信、责任”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担任多家企业常法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