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两家公司被立案调查
◎记者 王墨璞嘉 张问之
2月6日,亚辉龙、天晟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其中:亚辉龙因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立案;天晟新材则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亚辉龙:披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嫌误导性陈述
2月6日晚间,亚辉龙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证监会官网显示,亚辉龙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近日,证监会已对亚辉龙立案调查。下一步,将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回顾来看,亚辉龙近期发布的公告中,提及与“脑机接口”等热点概念相关的信息,但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
1月6日收盘后,亚辉龙披露《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与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以及股权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
亚辉龙公告称,脑机星链是一家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已开发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
亚辉龙披露上述公告后,引发媒体报道及市场关注。经上交所督促,亚辉龙于1月6日晚间又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亚辉龙在补充公告中表示,脑机星链目前在研产品的技术路线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有的产品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或临床前阶段。
1月7日,亚辉龙及有关责任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经查明,亚辉龙相关公告对合作方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脑机星链”)的技术路径是否包含侵入式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也未就合作协同性、可行性以及后续合作不确定性等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充分提示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上交所彼时表示,“脑机接口”为市场热点概念,受到投资者高度关注。亚辉龙的股价在1月6日收盘上涨6.52%、成交量较前一个交易日增长299%。公司披露涉及热点相关信息尤其应当审慎,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上交所认为,亚辉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
同时,亚辉龙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作为亚辉龙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亚辉龙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亚辉龙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予以监管警示。
天晟新材: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
2月6日晚间,天晟新材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显示,经天晟新材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天晟新材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天晟新材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业生产商,一直致力于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软质发泡材料产品、结构泡沫材料产品、功能性应用产品、声屏障产品等。
值得关注的是,稍早前,天晟新材控股股东、实控人拟发生变更。1月12日,天晟新材公告称,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吴海宙正在筹划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1月9日起停牌。
1月14日,公司股东吕泽伟、孙剑与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融晟鑫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前者持有的公司2048.95万股股份。不考虑股票发行及股权激励影响,协议转让完成后,融晟鑫泰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
同日,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融晟致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融晟致瑞持股比例为13.3%。
通过上述交易,融晟致瑞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实际控制人尉立东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票已于1月16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