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81,证券简称:奋达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公司总部顺利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2月6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奋先生担任主持人。会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出席情况
据公告披露,本次股东会共有1,429名股东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5,574,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842%。其中:
值得关注的是,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达1,4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70,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9%,体现了中小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态度。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类型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 | 296,235,817 | 93.8719% | 4,332,006 | 1.3727% | 15,006,785 | 4.7554% |
| 中小投资者 | 13,911,674 | 74.1147% | 4,332,006 | 23.0788% | 526,785 | 2.8065% |
从表决结果看,该议案获得了压倒性多数支持,全体股东同意比例达93.87%,充分体现了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举措的认可。
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彭素球、郭芷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本次《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为公司未来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市场将持续关注奋达科技在治理优化后的经营表现及战略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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