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组织干警前往伊美区兴安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精准依托景区阵地,实现本地群众与外地游客双向覆盖,有效扩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半径。一方面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让众多外地游客了解《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通过面对面普法,有效拉近司法与群众距离,充分展现人民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伊美区法院将持续健全环资审判工作机制,妥善审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以公正司法守护小兴安岭优良生态环境,为美丽伊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杨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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