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8月修订版《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权责划分、经营规范、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治理内容作出全面明确,为公司后续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根据章程披露信息,星云股份前身为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为发起设立,2017年4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A股,同年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28.14万元,全部为普通股,合计已发行股份17428.14万股。
章程中完整披露了公司2014年整体变更设立时12名发起人的出资明细,全部发起人以截至2014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投入,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姓名 | 认购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 1 | 李有财 | 11062095 | 24.5824% | 净资产 |
| 2 | 江美珠 | 9835084 | 21.8557% | 净资产 |
| 3 | 汤平 | 8391076 | 18.6468% | 净资产 |
| 4 | 刘作斌 | 8391076 | 18.6468% | 净资产 |
| 5 | 刘秋明 | 2093663 | 4.6526% | 净资产 |
| 6 | 福州开发区鑫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0228 | 3.5783% | 净资产 |
| 7 | 陈天宇 | 1344567 | 2.9879% | 净资产 |
| 8 | 罗观德 | 1010865 | 2.2464% | 净资产 |
| 9 | 赵兰娥 | 447286 | 0.9940% | 净资产 |
| 10 | 吴琼 | 447286 | 0.9940% | 净资产 |
| 11 | 福州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88 | 0.5169% | 净资产 |
| 12 | 张胜发 | 134186 | 0.2982% | 净资产 |
| 合计 | 45000000 | 100.0000% | - |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核心治理规则作出细化完善,覆盖从经营边界到权责约束的全链条: 在经营层面,明确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相关设备研发销售、充电桩运营、软件开发等数十类一般项目,同时明确输电供电设施运维、建设工程相关业务等需经审批的许可项目范围,经营宗旨强调在合规前提下发挥技术、人才优势,为投资者创造合理回报。 在股份规则方面,明确公司仅可在减资、合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6种情形下回购自身股份,同时划定股份转让限制、短线交易收益归公等约束条款,且明确除员工持股计划外,公司为他人获取自身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在股东权益保护维度,细化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限与流程,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申请查阅相关财务资料,同时对股东会召集机制、关联股东回避规则、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等事项作出严格规范,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内部治理架构上,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大专门委员会,明确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与核心权责,同时细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建立离职追责机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干预公司独立性等约束条款。 在利润分配规则上,明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设置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充分保障投资者回报的稳定性。 此外,章程还对法定代表人权责、合并分立减资清算流程、信息披露媒体范围、内部审计机制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所有条款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作为规范公司组织行为、厘清各方权利义务的核心纲领性文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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