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正式发布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对现行章程中涉及董事会权责、董事会临时会议触发机制、董事长职权、董事会秘书聘任规则等多项核心条款作出针对性调整,其余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落地事宜,最终修订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完整《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从本次披露的修订对照表来看,本次调整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核心规则层面,部分原有条款内容作出优化调整,具体修订前后对比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六十四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 拥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 第六十四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 拥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 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 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 料或解释。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 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 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 料或解释。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
| 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会提交有关 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 |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 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
| 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会审议。 |
|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文件、公司股票、公司债 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签署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文件;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及其他需要董事长签署的 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及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 1/3 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 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 1/3 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长或过 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 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 第一百六十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 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 第一百六十条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
| 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 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 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 的有关规定。 |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 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 定。 |
业内分析指出,本次嘉益股份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的权责划分机制:一方面取消了原条款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需由董事长提名的要求,将高管聘任的决策权限直接收归董事会,强化了董事会在核心人事任免环节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新增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主体,进一步拓宽了临时议事的触发渠道,能够更高效响应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突发决策需求,同时对董事长职权的表述进行精简优化,进一步厘清了法定代表人相关权责边界,整体修订方向贴合上市公司规范化治理的监管要求,将为公司后续经营运作提供更清晰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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