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高得好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内河航行秩序管控要求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涉事主体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人员的内河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其他内河航行参与者敲响了严守航行规则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高得好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2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7*******261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高得好持有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07*******2619,其违法行为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50126-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合规要求,也体现了监管部门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的明确导向。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涉事主体高得好作出1300元的航行违规行政处罚,属于单笔金额极低的常规海事监管类处罚,不会对涉事主体的日常经营、现金流及品牌声誉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该处罚是内河航运合规运营中的普通警示案例,督促相关主体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