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31,证券简称:科创新源)7月11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但在2025年曾因内部控制缺陷、收入成本跨期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公告指出,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此次披露是因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议案,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的专项披露。
在被采取监管措施方面,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对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周东、时任财务总监刘军、杨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四大问题:一是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授权管理不当,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二是2021年至2023年未按年报披露政策核算收入并结转成本,导致收入成本跨期;三是同期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关键假设设定与历史数据差异较大,减值测试不审慎;四是2021年至2023年未对某子公司废料成本单独核算,相关成本全部由完工产成品承担。
同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因上述事实对公司及周东、刘军、杨进伟出具监管函,指出公司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并及时整改。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要求,认真总结问题并积极整改,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表示,将持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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