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峰)2月14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公积金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从住房公积金贷款、销售制度改革、金融信贷支持、高品质住宅产品扶持,以及优化购房套数及标准认定等多方面施策,助力惠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梳理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是焦点,个人和家庭(夫妻双方)置业贷款额度全线提升。对于普通家庭,首套住房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家庭90万元;二手住房个人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家庭70万元。
公积金贷款对于认定人才扶持持续倾斜,其中,Ⅰ类人才首套、二套住房,个人最高额度150万元,家庭最高200万元;Ⅱ类人才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80万元、家庭120万元,二套个人最高贷款70万元,家庭110万元。
金融信贷新年也将创新发力。《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创新个人住房信贷模式,面向无房青年群体推出匹配度更高的特色住房金融产品,更好满足青年群体多元化住房信贷需求,强化对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的支持。
结合市场交易中的信贷堵点和难点,措施支持银行优化住房套数认定,对家庭成员在拟购房县区无房可认定为首套;对多子女、赡养老人居民家庭置业,家庭成员在拟购房县区有房,套数认定可核减1套,更好地支持市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
与此同时,推动市场产品提质升级发展同样成为施策重点。惠州新年将有序加大对高品质住宅项目的支持,优化新出让住宅用地、存量用地计容标准,引导企业优化住宅产品设计、完善户型功能和公共配套,开发更多高品质住宅项目,不断提高住房市场供应质量。
此外,《措施》在市场监管层面也将持续强化。针对开发企业,明确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机制,严禁企业在项目交付前违规抽挪预售资金、严禁企业抽调挪用物业服务费,推进现房销售制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对于房产中介,文件要求门店和网络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且房屋一经出售或房东取消委托须在两日内将房源信息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