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商财经
本文授权来自《中国民商》
作者:方 升
编辑:张佳茗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清泉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特种精细化学品和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构建了涵盖新材料单体、绿色溶剂、医药及农药中间体、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的四大产品体系,并在终端广泛应用至航空航天、风电、汽车、电子电气、医疗器械、化工、医药、农药等领域。
2025年12月29日,清泉股份创业板IPO申报材料被深交所受理,并于今年1月14日进入问询阶段。此次创业板IPO,清泉股份聘请了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是天健所。
公司内控治理水平待提升
2023年至2025年(下称:报告期),清泉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1,272.22万元、79,709.00万元、80,613.55万元;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578.15万元、9,105.11万元、9,914.73万元,2025年两项指标增速皆放缓。同时,报告期各期清泉股份研发费用率也逐年下降,各期分别为4.86%、4.82%、4.04%。
浏览招股书及公开资料后,《民商财经》发现清泉股份在内控治理方面还有待加强。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6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因此对公司合规度有较高的要求。然而在报告期各期进行的各项双随机抽查中,清泉股份被抽查出相关问题。
据企查查,在2023年11月盐城市滨海县生态环境局与应急管理局进行的水污染防治检查中,清泉股份在“对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及风险评估情况的行政检查”里被检查出问题;在2024年9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盐城市滨海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的工贸企业联合检查中,清泉股份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一项被查出问题;在2025年10月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的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中,清泉股份再次被查出问题。
另据企查查,清泉股份在2024年还有两起被执行的记录。其中在一条与绍兴齐英膜科技有限公司的定做合同纠纷案件中,清泉股份于2024年4月被执行了418元;当年3月18日,清泉股份也被法院执行了1.83万元。
(截自企查查)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清泉股份使用票据向供应商结算采购款,支付的票据金额超过对应应付货款金额时,存在少数供应商使用银行存款或小额票据找回上述差额的情形。2023年,清泉股份付大票金额为257.60万元、找回票据金额200.00万元。
同时,出于备用金支取便利性考虑,清泉股份在2024年合计将24.00万元转入出纳个人账户,存在使用出纳个人卡作为资金临时过渡账户的情形。此外,报告期各期清泉股份存在少数汇款方与签订合同方不一致的情形,构成第三方回款情况,金额分别为209.79万元、55.16万元、74.51万元。
多份文件信披出现矛盾
此次IPO,清泉股份拟募资4.92亿元,投入至“年产5,000吨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MACM)技改项目”(下称:MACM技改项目)、“年产4,000吨呋喃、1,000吨四氢呋喃丙烷、3,000吨四氢呋喃(THF)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且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MACM技改项目系依托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通过在现有场地新建车间、罐区等,引入专业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实现年产5,000吨MACM的产能目标,项目总投资额为18,000.00万元。
但MACM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仅为8,800.00万元。
(截自MACM技改项目环评文件)
MACM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日期为2024年5月,由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编制。
清泉股份的信息披露问题还不止于上述。公司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金额的披露上,招股书与首轮问询回复文件也各执一词。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清泉股份的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48,925.35万元、55,614.35万元、55,384.58万元,其中制造费用分别为11,729.30万元、12,224.88万元、12,813.17万元。
在首轮问询中,交易所要求清泉股份对制造费用具体构成等情况进行说明。清泉股份在回复中披露,2023年与2024年其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12,111.52万元、12,135.84万元,2023年较招股书中金额多出了382.22万元,2024年又较招股书少了89.04万元。
(截自首轮问询回复文件)
对于清泉股价此次冲刺创业板IPO的进展情况,本刊也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