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消费贷财政贴息“红包”又升级了!
8月2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仅将个人消费贷和信用卡分期业务贴息上限从3000元提升至5000元,还在此前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之外,纳入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业务,这意味着,只要是用信用卡分期方式进行消费,都可享受贴息优惠。
《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发布后银行业也立即跟进,解答消费者疑问。有银行提醒称,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分期)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且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禁止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
消费贷贴息上限提至5000元
与此前的财政贴息政策相比,《通知》扩大了贴息范围,增加了经办机构,也适当提高了额度。
在贴息范围方面,《通知》表示,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同时,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
在经办机构方面,《通知》称,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至21家全国性银行和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外资银行。
额度方面,根据《通知》,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 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每名借款人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政策两度优化,贴息范围不断扩大
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此次政策除了提升贴息额度上限,另一大利好是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又进一步扩大。
事实上,个人消费贷财政贴息政策已两度优化。去年8月12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识别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享受贴息,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今年1月份,三部门又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不仅取消之前关于关于消费领域的限制,还宣布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此次发布的《通知》则在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之外,又纳入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8月21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将包括购车、装修在内的新发生的各类信用卡分期消费都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按此,消费者只要是用信用卡分期方式进行消费,都可以享受贴息优惠。
银行提醒:贴息不收费,警惕不法中介
政策发布后,有银行随即发布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分期)财政贴息政策客户关注问题解答。
农业银行表示,客户需与该行签署《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财政贴息补充协议》,每张信用卡需单独签署。协议生效后,每期分期账单生成时,该行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贴息期限,在收取分期利息时直接扣减贴息资金。在2026年8月1日至政策发布日之间已办理的信用卡分期可致电农业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申请补贴息。
农行还提醒称,对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消费、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发生消费交易退款、逾期还款的,按规定不予财政贴息,对已享受财政贴息的,该行有权以适当方式扣减或追回贴息资金。
此外,农行强调,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分期)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该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对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包括“包装贷”、“职业背债人”、“高评高贷”等,该行严格予以禁止。在办理贴息业务过程中,该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国银行也表示,为最大程度便利客户,已完成贴息申请的贷款无需重新签署贴息协议,该行系统将自动调整适用最新贴息额度。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