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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天嘘寒问暖,让我觉得遇到了一个踏实可靠的人。”回忆起网上认识的这个“恋人”,苏女士至今想不通,自己怎么就一步步掏空了积蓄,还背上了一身债。
记者了解到,2024年,苏女士在某交友软件上结识了李明(化名),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起初,李明早晚问候、嘘寒问暖,苏女士的心一点点被焐热。可交往没多久,他的“急事”便多了起来。
“亲爱的,我父亲出了点事,需要一笔钱打点关系,你能先借我吗?过几天就还。”一天深夜,李明在电话里语气焦急。苏女士没有多想,当即转了账。
此后,李明的“状况”一个接一个:自己患病需要治疗,父亲涉案需要律师费。每次都说“很快就还”,每回都有新的理由。
苏女士不仅掏空了积蓄,还在李明的诱导下办了信用卡套现和网贷,甚至还让一部分商家直接把钱转给李明。一年多下来,43万余元就这样“借”了出去。
直到2025年10月,一笔涉诈资金转入苏女士的银行卡,卡随即被广东警方冻结,她这才察觉不对,报了警。
警方调查的结果让苏女士心里发凉:李明没有正当职业,“患病”“父亲涉案”全是编的;和她谈着恋爱的同时,李明还通过交友软件与另外两名女子保持恋爱关系,用的还是同一套话术。
2024年8月起,张女士被以“父亲涉案”为由先后转出18万元,案发前李明退还9万余元;同年8月至10月,吴女士同样被虚构“父亲涉案”,先后转出11万元,李明仅退还1.5万元。
2025年10月17日,李明被民警抓获;张女士、吴女士经民警通知,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案发后,李明家属代为赔偿苏女士4万元,取得其谅解。2026年1月,该案移送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汉阳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26年4月27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退赔三名被害人损失61万余元。
来源:长江日报、光明网
封面图:IC Photo
编辑:周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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