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宥力) 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青海全方位构建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正在聚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公共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快构建“物质+服务”困境儿童多元保障格局。这是记者2月23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消息。
截至目前,全省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55元和每人每月1155元;通过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医保参保全额资助;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保障长效机制,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标准发放助学金。
聚焦困境儿童实际需求,将福利保障对象从传统的弃婴、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分类施保政策,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儿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5%增发分类施保金;对于经城乡低保保障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儿童,通过临时救助再给予保障。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支持生活困难的流动儿童家庭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由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提供临时救助。
同时,聚焦特殊监护困境儿童监护难问题,将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后不能切实履行抚养义务或者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后不便履行日常监护照料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公安、检察机关、法院等多部门合力监管、协同发力,让“甩手家长”知责明责、归责尽责。特别是针对已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年满18周岁后仍在高中(职校)、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院校就读的成年孤儿等特殊群体,继续采取发放基本生活费等有效措施,确保其在校学习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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