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
●严禁超量储存
●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
●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
●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个务必
●务必专人现场盯守
●务必严控进店人数
●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记者从19日召开的襄阳宜城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全面搜救排查,最终确认事故造成12人遇难,遇难者身份已全部核实,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襄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艳清介绍说,2月18日14时24分,位于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的千和百货店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接到报警后,救援人员于14时33分赶到现场,立即开展火情扑救、人员搜救、现场管控等工作,15时12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经全面搜救排查,最终确认事故造成12人遇难,其中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遇难者身份全部核实,除1人为经营者林某某外,另外11人是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顾客,包括从四川成都来郑集镇走亲戚的3人、来自钟祥市胡集镇的4人、宜城本地人4人,相关信息已及时通报家属并积极协调解决家属遇到的实际困难。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已对涉事烟花爆竹零售店宜城市千和百货店进行核查,确认该店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占据两间门面,上面三层均无住户,事故周边没有其他房屋损坏和人员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成现场督导组,对事故调查进行全程督导。
另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19日召开紧急视频调度会,要求高度重视防范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硬措施,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坚决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针对江苏东海、湖北宜城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暴露出的违规行为,要加强事故警示并层层传导到乡镇街道和每一个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要坚决防止把隐患排查异化成形式主义动作,提高排查针对性、专业性。要盯住烟花爆竹零售店铺等重点部位,盯住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所、具体点位、具体人员。
会议要求,要“一竿子插到底”暗访检查压实责任。各地要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深入重点地区、零售点位、储存库房进行突击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通报、约谈、曝光,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要对所有烟花爆竹点严格排查、严格执法。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要抽调力量成立检查组下沉一线,对每一个烟花爆竹点尤其是有人员居住的店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抓紧抓实全链条监管特别是燃放安全。
各地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储运销”和燃放全链条安全管控,特别是燃放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在烟花爆竹店铺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区域违规燃放行为。要紧盯烟花爆竹零售点这个“末梢”,加大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安全管理力度,及时消除违规燃放、人员聚集等安全隐患,引导群众“定时定点”有序燃放。
(据新华社武汉、北京2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