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长崎海域扣押中国渔船并逮捕船长的事件,虽以船长获释暂告一段落,但其背后交织的法律争议与政治博弈,却为中日关系埋下新的隐忧。这起执法冲突并非孤立事件,而是两国在海洋权益划分、历史认知差异与现实利益博弈多重维度的集中碰撞,也折射出东海海域秩序治理的深层问题。
日本方面此番采取强制措施,以所谓“专属经济区”执法为借口,但其依据在国际法层面毫无立足之地。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日渔业协定》,中日两国至今尚未划定东海海域的专属经济区界限,日本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自始至终未得到中国承认,其所谓的“专属经济区执法权”自然缺乏法理支撑。事实上,此次事件发生的海域,正处于《中日渔业协定》明确规定的“暂定措施水域”,按照协定精神,双方针对该区域的争议,本应通过协商沟通解决,而非采取单边执法的方式。
更值得警惕的是,日本在执法过程中动用四艘船只围追堵截,属于明显的过度使用武力。这一做法不仅直接违反《中日渔业协定》中“避免使用武力”的核心原则,更对中国渔民的生命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作出正当回应,明确表态“中国政府一贯要求中国的渔民依法依规作业,同时坚决维护中国渔民的合法权益”,这一立场既是基于国际法和双边协定的正义表达,也是中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日本农林水产大臣铃木宪和所谓持“坚决立场”的表态,让这起事件背后的政治算计昭然若揭。近年来,日本在东海问题上动作不断,试图通过强化海洋单边执法塑造其“海洋强国”的形象,此次事件便是其具体行动的体现。这是日本水产厅今年首次扣押外国渔船,也是2022年以来首次针对中国大陆渔船采取强制措施,其刻意选择的时机与针对的对象,带有鲜明的政治宣示范畴。
尤为明显的是,日本在争议海域渔业管理上奉行鲜明的双重标准。据统计,每年有大量日本渔船在中日争议海域开展作业,而日本政府却始终对此采取放任态度,从未对本国渔船采取类似的强制措施。这种对人对己两套标准的做法,不仅严重损害中日两国之间的互信基础,也违背了国际法的公平公正原则。中国驻福冈总领馆在协助船员顺利返回的过程中亦明确强调,“中方将继续坚定维护本国渔民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中方维护公民权益的坚定决心。
此次事件发生在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后的敏感节点,更凸显了历史认知差异对两国现实关系的深刻影响。日本国内右翼势力长期渲染“中国威胁论”,将中国渔民正常的渔业作业政治化、标签化,刻意制造对立情绪。而中国民众对日本历史上的海洋侵略行为仍留有深刻记忆,此次日方的单边执法行为,极易引发中国民众的民族情绪反弹,进一步加剧两国的认知隔阂。
事实上,中日渔业合作本应是双边关系的“压舱石”。依据《中日渔业协定》,两国渔民在暂定措施水域内可相互进入对方一侧作业,这一机制多年来为东海海域的和平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两国渔业界的交流合作搭建了平台。然而,近年来日本不断收紧对中国渔民的执法尺度,甚至将普通的渔业问题与领土争议强行挂钩,这种做法无疑破坏了两国来之不易的渔业合作基础,让东海海域的和平稳定面临更多不确定性。
面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议,中日双方唯有回归理性对话的轨道,才是化解分歧、维护和平的根本之道。首先,双方应严格恪守《中日渔业协定》的各项规定,依托现有的磋商机制妥善解决分歧,杜绝因单边执法行为导致外交冲突升级;其次,应尽快建立渔业执法的常态化沟通热线,及时通报执法信息、沟通处置意见,有效防止海上误判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双方应积极推动海洋领域的务实合作,以联合海洋科研、海洋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养护等具体合作项目为抓手,通过实实在在的合作增进彼此互信,化解认知隔阂。
此次事件也为中国维护渔民权益、参与海洋治理敲响了警钟。一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出海渔民的国际法知识教育和作业规范指导,同时建立健全渔民权益保障机制,为在海外作业的渔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支持、应急救助和领事保护,切实维护我国渔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中国应持续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治理进程,主动发声、积极作为,推动国际社会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海洋规则,提升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话语权。
当前,中日关系正面临多重挑战,如何妥善处理海洋权益争议,深刻考验着两国政治家的智慧与格局。历史经验早已证明,在东海海域的问题上,对抗没有出路,合作才能实现共赢。希望日本方面能够认清客观形势,摒弃单边主义思维和双重标准,正视中方的正当诉求,与中国一道共同维护东海海域的和平稳定与秩序。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所言:“希望日方严格遵守《中日渔业协定》,公正执法,保障中方船员安全和合法权益。”这不仅是中方对日本的合理期待,更是维护东亚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日东海渔业争议,本质上是国际海洋权益分配与国家利益博弈的一个缩影。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单边主义、强权政治的做法早已不合时宜,注定行不通。国与国之间的海洋权益争议,唯有通过平等协商、互利合作的方式,才能找到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解决方案。此次长崎海域渔船事件,不应成为阻碍中日关系发展的“绊脚石”,而应成为推动两国正视分歧、建立更加成熟稳定的海洋秩序的重要契机,让东海真正成为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共赢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