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为新时代检察履职服务大局指明了方向。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是沈阳市重要的农业生产区,于洪区检察院深刻把握检察机关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政治责任和法治使命,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深度融入“三农”实践,努力走出一条检察护农、法治兴农的履职路径。
守农业根基,捍卫种业振兴。农业强,种子是核心。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部署,以及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要求,将种业安全纳入检察公益诉讼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我院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某农资公司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套牌水稻种子,严重损害农民利益。面对侵权人拒不承认侵权事实的情况,我院委托专业机构提取样本进行DNA检测,以扎实证据锁定侵权事实,依法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切实维护了种业市场秩序。围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我院持续加大对假种子、假化肥等农资类案件的办理力度,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为地方农业品牌构筑起坚实的法治“防护网”。
护农村沃土,擦亮美丽乡村生态底色。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乡村环境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聚焦畜禽粪污乱堆、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人居环境改善。在马三家街道,我院联合多部门整治长期存在的养殖污染,还原乡村洁净面貌;在造化街道,通过无人机巡查、固定影像证据,依托大数据取证与智能研判,发现并督促清理隐蔽的巨型垃圾场,推动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针对秸秆焚烧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有效清理固体废物垃圾。同时,办理污水溢流、河道堵塞等水环境保护案件,切实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我院不仅推动案结事了,更注重源头治理,推动建立“网格化+公益诉讼”长效监管机制,织密全域巡查网络,实现隐患早发现、线索快移送、问题严整改,以常态化监管筑牢公益保护防线。
暖农民心田,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依法保障农民权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农村养老机构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整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居住安全、护理规范等方面的突出隐患,守护农村老年群体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安宁。持续拓展司法为民的广度与深度,既紧盯农民工欠薪问题,通过支持起诉助力劳有所得;也关注乡村道路安全、农机具质量等民生实事,运用公益诉讼推动隐患整治,让法治温度切实渗透到田间地头,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同时,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干警走进乡村大集、田间地头,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提升农民依法维权能力,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带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