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6日电(全媒体记者郭荣荣)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 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通过高质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持续做深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构建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有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
《意见》共6部分22条,聚焦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促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分类矫治、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等关键环节,明确一系列具体举措。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社会调查的准确度和针对性,在依法办理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以及最具未成年人检察特色的附条件不起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等案件中应当把握的尺度。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强化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立法精神,通过扎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对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推动社会观护,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及时干预和矫治,促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应当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以系统观念强化监督,推动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诱因;主动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依法落实督促监护令;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中,强化检察司法办案与教育行政管理衔接。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促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促推网络环境治理。同时,立足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意见》还对建设高素质未成年人检察队伍、数智赋能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促进检察履职与“六大保护”紧密衔接、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形成工作合力等作出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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