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陈 颖
本报讯 从昨天召开的湖州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入选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并将获得超1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用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此次入选全国试点,我市将以“消费天天乐,发票抽大奖”为主题,打造兼具普惠性、创新性与本土辨识度的促消费载体,让政策红利惠及千家万户,为湖州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消费动能。
我市试点活动时间为2月10日至7月31日。活动正式启动后的第1个月,我市将聚焦零售、住宿、餐饮、旅游4个重点领域企业,在中心城区爱山商圈、南太湖吾悦商圈、南浔古镇商圈、德清地信小镇商圈、长兴东鱼坊商圈、安吉浙北商圈等重点商圈先行先试,后续再持续扩围推进,最大限度惠及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凡实际经营地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在活动期间,税务注册登记满30日、经营范围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均可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凡年满18周岁的个人消费者,本市市民和市外游客均可参与,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自然人主体不得参与。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需在南太湖号等官方确认的申报通道进行实名注册申报,填写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并进行身份信息识别后参与活动。
参与抽奖的发票需为由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依法向个人开具的、在相关品目清单内的“数电普通发票”,且单张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不低于100元(含),开具时间在2月10日至7月31日期间。每位消费者每期(原则上以自然周为一个周期,详见每期抽奖说明)最多可提交20张符合条件的发票参与抽奖,每张发票仅限申报参与1次抽奖。
本次活动构建“三类奖项体系”,第一类是普惠即时奖,整体中奖率预计高达50%,奖金设置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5档,按发票金额梯度匹配中奖上限,最高可中100元,奖金实时到账、即中即兑。第二类是每周幸运大奖,未抽中普惠即时奖的且发票面额大于300元(含)的,自动参加每周幸运大奖抽奖,奖金设置200元、300元、500元、800元4档,每周预计超2000个名额。
同时,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我市还自行设立湖州市促消费特别奖,凡是发票面额大于1000元(含)的,每周再抽取10名1万元促消费特别奖。第三类是重点节假日加码大奖,在春节假期(2月15日至23日,并增加2月14日,共10天)、五一假期(5月1日至5日,共5天)、端午假期(6月19日至21日,共3天),我市自行设立节假日加码大奖,凡是当天申报抽奖的发票面额大于500元(含)的,每天抽取6名6666元加码大奖,加码大奖与1万元促消费特别奖不重复享受。
据介绍,对金额100元(含)以下的奖励,将进行即兑即付。对奖励金额在200元(含)至800元(含)档次的,在满7个自然日的公示后兑付奖金,且在资金兑付前对发票有效性进行再次核验,如果公示期满后发票已作废或已被冲红的,将取消中奖资格。另外,获得每周湖州市促消费特别奖、重点节假日加码大奖的中奖者须在公示期满后的10个自然日内赴指定地点办理领奖,兑奖时同样要对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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