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53,证券简称:旭光电子)于2026年2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自查结果。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但曾三次被采取监管措施,均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及财务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公告指出,此次自查是公司为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的。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1次,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警示2次。
公司在收到相关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已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包括加强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审核机制等,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以下为公司近五年被采取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 时间 | 监管机构 | 措施类型 | 主要违规事由 | 涉及责任人 |
|---|---|---|---|---|
| 2023年9月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书面警示 | 2022年度业绩预告延迟披露,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 | 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杨立君 |
| 2024年5月17日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 出具警示函 | 2022年多期定期报告少计投资收益1564.46万元,年度报告分季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增公告 | 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张纯、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 |
| 2024年5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书面警示 | 前期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 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 |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