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报记者 刘言)高价开通的会员权益悄然“缩水”,网购平台规则晦涩难懂、修改随意,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无从保障?这些问题,即将迎来强有力的制度回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
《办法》实施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马佳雯对《办法》中涉及的网络交易中备受关注的几个亮点举措进行了解读。马佳雯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办法》以“平台规则”为核心切入点,系统性地为网络交易平台规范经营划定了“红线”与“底线”,旨在构建一个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
《办法》围绕规则的制定、修改、执行,作出了明确且易落地的规定,核心是从规则源头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提升平台规则制定与修改环节的透明度。
2025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排查显示多家平台存在规则公示不规范、查询便利不足、滥用“最终解释权”等问题。还有部分平台将冗长晦涩的规则隐藏在页面深处,涉及重大利益的变动缺乏事前沟通,规则修改后更未及时公示。
马佳雯指出,《办法》对此体现出三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强化规则公示要求,《办法》明确要求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规则或相关链接,确保消费者和商家能方便地查阅、下载,还得设置检索功能,以便快速找到关键内容,解决了规则“找不到、查不清”的问题;对于制定、修改的规则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对于重要规则的制定和变更则应当提前十五日公示。
二是完善规则修改征求意见制度,平台修改规则前必须公开征求用户、商家的意见,这并非形式主义的“走过场”,而是要求平台对于合理意见应当充分吸收采纳,不采纳意见也应当有合理理由,相关记录还要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三是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就涉及有关各方重大利害关系的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等事项进行常态化沟通协商,将平台规则的单方决策升级为协商共治。
在日常消费场景中,不少平台凭借格式条款赋予的“单方变更权”,随意调整会员权益边界,或悄悄增加广告时长、缩减专属服务,或抬高续费价格、设置退订壁垒,消费者付费后陷入“权益说减就减”的现实困境。视频平台爱奇艺在《庆余年》播出时推出的“付费超前点播”引发纠纷就是典型案例。该案最终以法院判决超前点播条款对原告不发生效力、爱奇艺赔偿损失告终,《办法》也在其第三十二条对这类痛点问题作出规制。
该条款明文禁止平台在会员约定服务期内通过单方面修改平台规则的方式,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者减损会员权益。在消费者继续购买会员服务前,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平台规则中与会员权益相关的变化情况。马佳雯表示,这相当于将“爱奇艺超前点播案”中法院认定的违约行为,明确为法律禁止的普遍性违法行为,法院日后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亦可直接援引该具体条款,形成更清晰的裁判逻辑,为监管和维权提供清晰的标尺。
针对大数据“杀熟”,《办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价格歧视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形成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管规范。《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切实守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马佳雯解释,这要求当消费者主张存在“杀熟”时,平台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定价机制的合理合法和非歧视性。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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