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6-12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注册申请获
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主研发的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HLX14(即重组抗RANKL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120mg(1.7ml)/瓶规格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本次申报适应症为其参照药安加维(英文商品名:XGEVA)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已获批上市的所有适应症。
二、HLX14的基本信息及研究情况
HLX14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
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6年9月11日,下同),HLX14(规格:60mg/mL、120 mg/1.7mL)已分别于美国、欧盟、英国、加拿大获批上市,获批适应症覆盖其相关原研产品于当地已获批的所有适应症。此外,其60mg(1.0mL)/瓶、60mg(1.0mL)/支(预充式注射器)规格的上市注册申请也已于2025年12月获国家药监局受理。
截至2026年8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HLX14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3.52亿元(未经审计)。
根据IQVIA MIDASTM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25年,地舒单抗产品于全球范围的销售额约为80.92亿美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获注册受理品规药品于中国境内开展商业化生产前,尚需(其中主要包括)生产场地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获得药品注册批准等。本次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12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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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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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中外币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与华美银行2024年8月21日签订的《授信协议》及2025年6月11日签订的《变更协议》,本公司、复星健康共同向华美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共享授信额度、并为于上述共享授信额度内形成的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2026年9月10日,复星健康与华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本公司与华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一》。根据该等协议,(1)确认本公司不再作为前述授信协议项下的借款人,即仅由复星健康作为借款人;(2)调整授信期限为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8年9月10日;(3)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该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包括:(1)由复星健康之股东盘李琦、恒生实业、林俊杰分别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健康股权,(2)由复星健康之间接股东宁波砺星、宁波砺坤(均为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间接持股平台。)分别质押各自持有的宁波砺定(系复星健康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及(3)由复星健康质押其他应收款。
2、2026年9月10日,控股子公司岳阳广济医院与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由岳阳广济医院向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于该协议签订前因融资已对光大银行形成且尚未清偿的债务余额纳入并占用该额度),授信期限自2026年9月10日至2029年9月9日。同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二》,约定由本公司为岳阳广济医院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岳阳广济医院以不动产抵押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2026年9月10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上海健嘉于2026年8月25日至2030年6月30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海健嘉的另一方股东上海谱年将质押其所持有的上海健嘉2.68%的股权、按对上海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2026年9月10日,控股子公司济南健源与海通恒信达成《融资回租合同》,济南健源拟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18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3.6426万元。同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即济南健源之控股股东)与海通恒信达成《保证合同四》,约定由健嘉康复为济南健源于《融资回租合同》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济南健源的另一方股东济南泰舜将质押其所持有的济南健源20%股权、按对济南健源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已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26年3月25日、2026年6月1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另行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即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止,本集团可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截至2026年9月10日,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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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股东会授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如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有余额未使用的,该等余额可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复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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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岳阳广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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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健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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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济南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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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向华美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复星健康依约应向华美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一》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二》
1、由本公司为岳阳广济医院向光大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岳阳广济医院依约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二》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
(三)《保证合同三》
1、由健嘉医疗为上海健嘉于2026年8月25日至2030年6月30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2、保证范围:上海健嘉依约应向交通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生效:《保证合同三》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
(四)《保证合同四》
1、由健嘉康复为济南健源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3.6426万元。
2、保证范围:济南健源依约应向海通恒信支付的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四》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被担保方限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9月10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988,472万元,约占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80%;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
截至2026年9月10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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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