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此前针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提起的剩余债务追偿诉讼之二已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关债权涉及利息、复利、罚息及律师费等合计超2.15亿元。本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及执行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
据公告披露,本次诉讼的源头可追溯至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上海电气累计向中国能源提供合计10亿元借款,后续借款方仅归还10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未按约履行剩余还款义务。此前上海电气已就相关债务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9月29日与浦发机械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浦进签署和解协议书,就中国能源借款的本金债务部分偿还方案达成和解,对应诉讼已结案。2025年8月,上海电气就该笔借款的剩余债务部分,向中国能源及中油国电、昌泰电气、中机国能等其余债务人提起两起诉讼,目前两案均已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次送达的诉讼二一审判决明确了多项偿债安排,具体判决核心内容如下:
| 判决事项 | 具体要求 |
|---|---|
| 利息及复利偿付 | 中国能源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3253.25万元利息、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1537.65万元复利,以及2026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253.25万元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8.3655%计算的后续复利 |
| 罚息偿付 | 中国能源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截至2026年6月29日的16730.52万元罚息,以及2026年6月30日起至浦发机械按照对应民事调解书支付最后一期款项前一日止,以实际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3655%分段计算的后续罚息 |
| 律师费赔偿 | 中国能源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上海电气15万元律师费损失 |
| 质押担保安排 | 若中国能源未按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上海电气可就中油国电、昌泰电气各自持有的对应质押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超出债权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中国能源继续清偿 |
| 连带清偿责任 | 中机国能对中国能源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中国能源追偿 |
| 诉讼费用分担 | 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124.91万元,其中上海电气负担12.98万元,中国能源及其余三名被告共同负担111.93万元 |
上海电气同时提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及后续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根据案件实际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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