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 | 对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对林子怡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
2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 | 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中心支公司罚款22.5万元;对邹鹏辉警告并罚款2.3万元;对陈文兰警告并罚款2.3万元;对傅俊正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
3 |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对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罚款30万元;对张一帆警告并罚款1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