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14:30,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超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7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581,5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5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368,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5%。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9479971 | 99.8540% | 91500 | 0.1315% | 10100 | 0.0145% | 0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581900 | 96.2139% | 91500 | 3.4097% | 10100 | 0.3764% | 0 | 0% | 通过 |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多、朱怡静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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