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于斌因涉及船长履职相关的违法情形被海事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作为涉事船舶的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该行为违反了海事航行管理的相关规定,杨浦海事局据此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当事人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船员履职相关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王于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326*******6919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79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王于斌,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796-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26*******6919,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监管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广大船长严格落实船舶文书与航行资料的合规携带要求,保障水上航行秩序安全规范。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于斌成立日期2023年3月17日,法定代表人王于斌,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硐天南村塘前街南2号(自主申报)。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涉事船长王于斌作出200元小额处罚,事由为未依规携带法定文书及航行资料,适用法定从轻条款。该处罚属轻微合规警示,未涉及所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日常经营、资质效力及后续航运作业均无实质负面影响,也为全行业船员合规操作敲响了细节层面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