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来了,学费怎么交、交多少,成了家长们关心的问题。近日,扬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2026年秋学期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行为规范和资助政策逐一明确。
这份通知覆盖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和幼儿园四个学段,每个阶段的标准都定得明明白白。
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生继续享受“三免”政策。民办学校有变化——小学每生每年在原核定学费基础上减收800元,初中减收1100元。需要提醒的是,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收取体检费和借读费,农村公办寄宿生住宿费也免了,只有少数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可以按规定收费。
普通高中按照星级标准收费,择校费彻底成为历史,补课费、体检费同样严禁收取。教材必须从省市统一目录里选用,学校不能随意加塞。
中职教育方面,公办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部免收学费;民办中职校每生每年减免2200元后,超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标准收取。
幼儿园收费管理更加细致。市区公办园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托管费,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免除保教费,民办园对应参照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托班收费执行“托幼托育一体化”政策,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全部免除特需儿童相关费用。
针对家长关心的收费乱象,通知专门列出多条禁令。所有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和住宿费,收费项目必须清单化管理,不能自立名目、不能超标准超范围。代收费坚持“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原则,校服、教辅材料等要通过竞争性采购定价,学生自愿选择。服务性收费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分班分项结算,严禁挪用。课后服务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同样不许跨学期收取,原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减免。
本学期开始,全市所有学校必须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招生简章、校园官网、公示栏都要同步公开,把账本亮在明处。
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进一步升级。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从幼儿园到中职全学段的保教费、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都将分层分类减免,确保没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通知明确,此前收费政策与本次新规不一致的,全部以新规为准。后续国家、省如有新规定出台,扬州将第一时间对标落实。本次通知还附带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以及公办高中、中专学校收费标准附件,方便各校精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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