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6-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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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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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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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泓昇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泓昇集团已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25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向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出售直接持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6,100.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第二大股东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2024年6月28日,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包括江阴耀博泰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耀博泰邦”)在内的中植集团公司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6年2月6日,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以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昊海公司”)等68家企业与中植集团公司等248家企业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重庆昊海公司等68家企业与中植集团公司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2026年4月,耀博泰邦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4)京01破申775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京01破1号之一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于2026年4月10日裁定对中植集团公司等316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
2026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主持召开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公司)等316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业财产管理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方案》)和《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业财产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
截至2026年7月20日18时表决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均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生效。下一步,管理人将依法有序执行表决生效的两项议案。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