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卫忠在全国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强化有效监督 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成都8月27日电(全媒体记者郭琦) 8月27日,全国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举行。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落实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要求,有效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强信心、更大动力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史卫忠要求,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行使调查核实权与当事人举证的关系。要健全各级检察院有区分、有侧重、有统筹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基层检察机关要着力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省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统筹适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各级检察机关要锚定履职重点,靶向发力,同时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强跟进监督、接续监督,形成监督闭环。
史卫忠强调,要夯实基本保障,构建民事检察法律制度、评价标准、操作规范、科学管理、责任落实的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要立足民事检察工作实际,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数字赋能,锤炼过硬履职能力。
会上,北京等6个省级检察机关作现场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