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解读《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大会新闻发言人李春荣主持。
北京城市副中心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通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先侠:
首先,感谢长期以来,对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的关注和支持,很高兴与大家共同见证《条例》的诞生与颁布。这是城市副中心发展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条例》坚持政治引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坚持改革创新,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城市副中心发展中的难题。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十周年,高水平做好《条例》贯彻落实意义重大。《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前期,我们积极谋划筹备,这里我简要就贯彻落实《条例》举措进行说明。
01
参考吸收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经验
研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积极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相关市级部门沟通,邀请《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我市地方性法规起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就法规实施经验进行座谈。参考以上法规实施经验,根据城市副中心工作实际,初步研究形成《实施〈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工作方案》。
02
接续推出配套政策
用《条例》解决具体问题
我们已经初步梳理《条例》施行需要制定或完善的配套政策清单,包括规划建设管理、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绿色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和协同发展等领域,为《条例》中的制度设计配套办事流程和实现途径。加上今年还要出台一系列规划文件,将有力支撑《条例》落地实施。我们将以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和通州区为第一方阵,持续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形成接续推出的有利态势,持续提升企业、群众依法办事的便利性和体验感,使城市副中心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具吸引力。
03
与“十五五”规划落地紧密衔接
梳理分解实施重点任务
我们锚定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目标,将《条例》与年度重点工作、“十五五”规划落地实施结合起来,初步梳理形成《条例》实施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共包括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公共服务、协同发展等100余项重点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职责分工,以清单化、项目化方式高标准推动《条例》重点任务落地实施,为“十五五”时期城市副中心发展夯实基础、全面发力贡献法治力量。
04
健全体制机制
凝聚整体合力
为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市里专门成立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前期,为加快立法进度、提升立法质量,市里还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条例》贯彻实施同样需要发挥各方面的职责和作用。目前,《条例》实施已被纳入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我们将推动构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同时依据《条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督促各方落实《条例》实施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05
加强宣传解读
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组织《条例》有关起草者、专家学者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二是开展面向城市副中心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宣传解读,增强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解读,通过公共场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推送《条例》重点内容,让贯彻落实《条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此外,在《条例》实施过程中,我们还将开展系列调研监测活动,实地跟踪了解《条例》实施及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记者提问
记者:刚才您在发布会上提到《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是城市副中心发展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请问,怎样理解和认识这个重要里程碑?
北京城市副中心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通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先侠:
我们讲《条例》是城市副中心发展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第一,基于《条例》的重大意义。大家知道,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五次亲临城市副中心,作出了系列指示批示要求,城市副中心控规成为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首个街区层面的规划。“十四五”以来,国家层面又先后出台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批复了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通州区与廊坊市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副中心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日臻完善,制定一部具有强制力和规范性的“基本法”条件趋于成熟。制定《条例》,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大政方针固定下来,不仅体现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定贯彻落实,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生动实践。
第二,基于《条例》的宗旨目的。我们综合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条例》定位为综合性立法,就是要打造一部促进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良法善法。一是打造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要承载地,加强对中心城区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二是落实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并重,突出高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发展示范,突出协同发展,不断提升承载力和吸引力。三是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市民群众,不断增进大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基于《条例》制定出台所处的关键阶段。经过各方面接续奋斗,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发展框架基本成型,城市魅力不断提升,当前已进入展示成效、提升功能的新发展阶段。我们知道,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10周年,同时也是面向2035年回答好市委“二十年之问”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之年。在这个时候颁布施行《条例》,以立法形式进一步向社会明确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能够向社会各界传递清晰稳定的发展信号,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优秀人才选择城市副中心、投资副中心,共同推动这座未来之城的高水平建设发展。
第四,基于《条例》的创新成果。经过这些年的建设发展,城市副中心已经形成大量的改革创新经验。《条例》既将现有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固化,保持创新成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聚焦破解制约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紧迫问题,将一系列改革创新探索转化为制度设计,尽可能满足城市副中心发展和治理的法治需求。同时还注意留出立法接口,为未来深化实践探索预留调整空间,努力实现改革创新与法治保障的双轮驱动,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活力和动力。
借此机会,诚挚邀请国内外朋友到城市副中心走一走、看一看,来这里旅游休闲、投资兴业、安家落户,共同参与和见证这座“千年之城”“未来之城”的蝶变与美好!
来源:北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