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编辑部 现代金融研究)
地方中小银行在中国金融体系以及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高度重视地方中小银行的健康发展和风险防范。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风险抵御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相比不良贷款率等事后统计指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能够提供更前瞻的视角,反映管理层基于风险预判的财务决策。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四级(总局—省局—分局—支局)垂直监管模式下,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是增强地方银行业日常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
本文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垂直监管模式为基础,构建了省级、市级的联动监管指标,分析联动监管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有效性的影响。研究发现,省—市两级联动监管会显著缓解地方性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机制检验表明,联动监管能抑制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利润平滑动机,提高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及时性。联动监管的治理效应在与省会城市距离较近、国有和治理水平较差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中更显著。受到联动监管后,未来地方性商业银行受到的行政处罚数量和不良贷款率增长幅度均会显著降低。上述结果表明,联动监管能够有效改善地方性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质量,降低由于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合理而引发的金融风险,并且促进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尚未有研究分析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联动监管发挥的治理效应。本文从银行监管体系内部结构的角度,构建联动监管指标,并检验联动监管对商业银行的治理效应,补充了联动监管相关研究。第二,本文研究联动监管对地方性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丰富和扩展了关于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文献。第三,本文通过研究联动监管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治理效应,为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有效监管提供理论参考。
本文政策启示在于:第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驻各地区的监管局与监管分局的协同监管非常重要,对商业银行的“强监管”应该体现在各级各地机构的协同监管上。第二,相关监管机构应持续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帮助商业银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第三,应加强对事后整改情况的监督。做出行政处罚后,监管机构还应督促商业银行及时整改,同时发挥银行内外部的协同治理力量,避免相关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未来再次发生高风险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作者简介】李天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祝继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
(此为文章精粹,全文刊载于2026年第8期《现代金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