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8月修订完成的新版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权责划分、股份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核心治理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明确。本次修订后的章程以《公司法》《证券法》等上位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从设立运营到清算退出的全流程制度框架,为公司长期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根据章程披露信息,德业股份前身为由宁波德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26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同年4月20日登陆上交所主板。截至本次章程修订时,公司注册资本已达12.73亿元,总股本为12.73亿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份。
章程中完整披露了公司发起设立阶段的股东出资明细,11名发起人合计出资对应股份总额为1.28亿股,全部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完成出资,出资时间均为2017年9月30日,具体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 序 号 | 发起人名称 / 姓名 | 持股数 (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480.64 | 50.63%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2 | 张和君 | 4,096.00 | 32.00%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3 | 上海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 448.00 | 3.50%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431.36 | 3.37%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5 | 宁波华桐恒泰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00 | 2.50%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6 | 张晖 | 320.00 | 2.50%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帆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6.00 | 2.00%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8 | 陆亚珠 | 128.00 | 1.00%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派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28.00 | 1.00%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10 | 宁波君润睿丰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28 | 0.76%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11 | 宁波才富君润一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72 | 0.74% | 净资产折股 | 2017.9.30 |
| 合 计 | —— | 12,800.00 | 100.00% | —— | —— |
在核心治理机制方面,本次修订后的章程作出多项细化安排:一是明确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人选,同时厘清了法定代表人履职相关的权责边界,明确公司对履职致损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后可向过错方追偿。二是强化股东权益保障,细化了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相关规则,完善了股东会决议无效、不成立、可撤销的认定标准与救济路径,同时明确了1%以上持股股东的派生诉讼权利覆盖至全资子公司相关权益受损场景。三是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划定红线,严禁其占用公司资金、强令违规担保、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若其指示董事、高管从事违规行为,将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经营与决策权限划分上,章程构建了清晰的三级审批体系: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达到对应规模标准的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事项,其中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等特殊情形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负责审议未达股东会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与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可审批低额度常规交易与小额关联交易,保障日常经营决策效率。
针对董事会运作,本次修订进一步优化了专门委员会设置,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等核心事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同时章程细化了独立董事履职规则,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要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落地。
在利润分配领域,章程明确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盈利与补亏、提公积金要求的前提下,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匹配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场景下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充分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长期发展需求。
此外,新版章程还对股份回购、董事与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内部审计体系、合并分立清算等事项作出了全面细化规定,整套制度体系完全契合现行监管要求,将为德业股份后续合规运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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