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清远市港海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26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结果将被纳入清远市港海运输有限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的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清远市港海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BE9B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0005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涉及的主体为清远市港海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BE9B,违法事实为旗下营运船舶所配备的船员数量未达到对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定额要求,属于2026版内河船舶配员监管范畴内的违规情形。本次处罚的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0005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作出该处罚决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正式生效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
天眼查数据显示,清远市港海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法定代表人何丽英,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清远市清城区上濠基74座101房(住改商)。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卢建华 | 33.3333% | 20 | 2017-05-25 | 2016-07-04 |
| 2 | 何华 | 33.3333% | 20 | 2017-05-25 | 2016-07-04 |
| 3 | 江志伟 | 11.1112% | 6.6667 | 2017-05-25 | 2023-01-20 |
| 4 | 江恬锐 | 11.1112% | 6.6667 | 2017-05-25 | 2023-01-20 |
| 5 | 江铭洋 | 11.111% | 6.6666 | 2017-05-25 | 2023-01-20 |
点评分析
清远市港海运输有限公司因船舶配员未达最低安全定额被梧州海事局罚款4000元,该处罚严格依规作出。此次事件警示公司需补齐船员配置短板,消除内河航行安全隐患,同时也提醒同类航运企业合规运营,避免因配员不足触发安全风险与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