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韦杰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情形,被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广大航运从业者敲响了严守航行安全操作规范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韦杰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20042-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6*******047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韦杰,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20042-2-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6*******0471,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韦杰成立日期2026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韦杰,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百色市右江区爱新街286号2幢601号。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涉事船长韦杰作出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船舶航行安全管控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针对开航前船舶适航、配员及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将督促涉事航运相关主体强化船员合规培训,严格落实航行安全前置核查要求,规避同类安全隐患,保障辖区水上航运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