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转自:中国妇女网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恒
近期,冒充某短视频平台的虚假兑奖快递骗局持续高发,诈骗分子以十周年、节日、电商大促等为主题,批量寄送印有平台标识的“扫码领现金卡”类包裹,附赠小礼品降低用户戒备心理,诱导扫码联系假客服,最终目的是窃取个人信息、诱导下载诈骗App实施诈骗。
目前,已有多地警方破获相关案件:山东警方查获涉诈包裹8万余件,里面塞满了各类冒充该短视频平台“扫码领取福利”的广告单等,共抓获涉案嫌疑人3名;陕西警方打掉的团伙复刻该短视频平台官方礼盒设计,向全国122个城市的2万余名收件人精准投递涉诈包裹……
据了解,涉事短视频平台已升级相关验证功能,其反诈中心也发布安全提醒:平台官方绝不会通过邮寄卡片、附赠小礼品的方式,引导用户扫码跳转第三方页面领取福利。
根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40亿人,短视频应用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达156分钟,居所有互联网应用首位。庞大的用户基数和极高的用户黏性,让头部短视频平台深度嵌入大众日常生活场景,也让平台积累了强大的受众信任背书。而不法分子正是看准了这一特点,将仿冒诈骗的黑手伸向短视频用户群体,由此产生了诸多法律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仿冒平台虚假兑奖诈骗责任须厘清
在冒充短视频平台的虚假兑奖快递骗局中,记者发现有一类共性现象值得警惕:不少用户明明已经刷到过相关反诈警示,清楚这类“上门送奖”的卡片背后藏着陷阱,却还是抱着“我不会这么倒霉”的侥幸心理,为了获得小礼品主动扫码,最终掉进诈骗App的圈套造成损失。这种明知有“坑”还要往里踩的行为,让用户最终要为自己贪小便宜的选择买单。
对此,辽宁本道拓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彦表示,从刑事责任角度看,现实中用户更多的是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重大过错,不应免除或者减轻涉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此时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应向被害人承担完全的退赔法律责任。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受到损失的用户若向第三方,例如快递公司、卡片印制方、支付通道、网络平台等主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要求赔偿损失,应在第三方违反保障义务的前提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官将根据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以及案件具体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综合裁量并酌定。此时,应当严格区分受害人“心存怀疑、心存侥幸”与“确切明知系诈骗”两种情形:怀疑骗局属于一般过失,受害人通常承担10%—30%的损失;确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系涉诈卡片,仍主动扫码、转账,可被认定为重大过失,此时法院可能酌定被害人自行承担主要份额,常见50%以上,极端情形可达70%—90%。
不少遭遇仿冒短视频平台虚假兑奖快递诈骗的受害者都有这样的误解:涉诈快递卡片上印着某短视频平台的官方标识,自己正是冲着对平台的信任才放松警惕从而受骗,因此理所应当要求涉事短视频平台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短视频平台在这类仿冒诈骗中并不必然要对用户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尤其是在官方平台已经发布反诈声明,不法分子线下邮寄涉诈卡片进行违法活动的,即使印有官方平台名称,官方平台因无过错也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彦表示,即使属于网络侵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以及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短视频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仅限于“在得到通知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的情形。
在部分仿冒短视频平台虚假兑奖快递的骗局中,诈骗分子还经常采用“小额多人”的涉众型诈骗模式,单笔涉案金额往往只有几十元,不少受害者都抱着“这点小钱报警也没用”的心态选择沉默,误以为单个人的涉案金额不高,警方就不会立案追查这类案件。
北京司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洪嘉表示,这类案件属于涉众型电信网络诈骗,警方会依法对整条犯罪链条进行全链条打击。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可予立案追诉。在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或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也应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多次实施诈骗且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同样会被定罪处罚。
平台要守好自家“责任阵地”
仿冒短视频平台实施虚假兑奖快递的电诈套路近年来在全国多地出现,这类假借大众熟知的短视频平台实施诈骗的行为,早已让国内各大正规短视频平台深受其害、不堪其扰,用户受骗后很容易将对诈骗行为的不满转嫁到正规平台身上,不仅严重透支了公众对短视频平台的信任,也额外增加了平台的品牌声誉维护成本。对此,各大短视频平台应当主动作为,积极履行自身法定义务,守护好来之不易的公众信任。
王彦表示,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涉诈信息、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涉诈风险类型、程度等情况移送公安、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可见短视频平台移送此类涉诈信息线索不仅是一项权利,还是一项法定义务。拒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短视频平台还可能承担责令整改、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行政责任。
针对被冒用名义实施虚假兑奖快递诈骗的情况,张洪嘉表示,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风险监测与处置义务。平台须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冒用其名义的诈骗活动。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技术措施阻止诈骗信息的传播,并对仿冒账号、链接等进行处置。平台还应履行风险告知与报告义务。发现产品、服务存在安全风险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例如,涉事平台已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安全提醒,并升级了“验证助手”等验证工具供用户核验。用户可通过该功能上传可疑图片或二维码进行验证。此外,平台要积极履行信息保护义务,需采取技术措施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泄露、毁损或丢失。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用户。
王彦表示,我国严厉打击电诈等违法活动,并已确立完善而便捷的举报渠道,普通用户收到这类冒充短视频平台的虚假兑奖快递后,可拨打110报警电话、96110反诈专线举报,或登录国家反诈中心App、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还可以通过拨打12305邮政业申诉热线或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线上提交线索;也可以通过假冒短视频平台的内部举报渠道提交仿冒诈骗线索。
张洪嘉补充,可以通过行业举报渠道,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可通过网站、电话(12321)、手机App、微信公众号“12321受理中心”等方式进行。此外,还可以通过内容举报渠道,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址:www.12377.cn);通过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渠道,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