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8月24日下午3点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4人,为吴锦凤女士、韩立军先生、李良机先生、施振贤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隆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备查材料
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3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6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公告编号(JS-2026-027)。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晓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葡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3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900,927.00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得出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900,927.00元,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相应减少1,900,927.00元,不考虑所得税情况下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900,927.00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3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变更,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