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6-2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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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6-2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二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10:15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40号1001栋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景柱董事长因公务原因委托卢国纲副董事长参加本次会议,覃铭董事因公务原因委托马昕董事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卢国纲副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6-22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6-23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概述
本着谨慎性原则,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评估后,2026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84.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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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6年上半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报告期,公司参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9号)的相关规定,对存放同业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因期末存放同业款项减少从而冲回了相应的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因公司发放成员单位贷款余额减少而计提了相应贷款减值准备。
(2)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有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者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针对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综上,公司2026年上半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6.17万元,转回195.19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78.87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报告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0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4,797.29万元。具体如下:
①基于氢能产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已启动下一代氢能汽车项目研发,原已实现示范运营的氢能汽车7X-H项目因技术升级,加之该项目产品市场销量极小且成本较高,公司决定停止生产该项目产品,并判断该部分自主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不具备转让价值,对账面价值扣除该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余额后的净值4,522.96万元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②公司自主研发的474Q-T3系列发动机开发项目,其项目产品于2020年上市,专用于匹配海马7X的排量为1.5L的燃油发动机。目前该款发动机匹配的整车市场销量极小,该发动机技术已明显落后,且受传统燃油车市场持续承压影响,升级开发风险较大。公司决定停止生产该项目产品,并判断该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亦不具备转让价值,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0,为此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74.33万元。
综上,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576.1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算,公司 2026年上半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8,184.80万元,将减少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8,205.79万元,减少 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4,233.36万元,不影响报告期现金流。上述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