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传福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闵行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相关涉海作业主体的合规经营意识形成警示,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落实船舶配员的安全规范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刘传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05*******1019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08-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3 |
| 作出处罚机关 | 闵行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刘传福,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08-1-2,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05*******1019,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3日,实施本次处罚的机关是闵行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传福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刘传福,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永丰县恩江镇农贸市场。
综合点评
本次海事部门针对个人作出的小额处罚,是对船舶配员合规要求的明确警示,督促航运相关主体严格对照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排查隐患,强化海上作业安全底线意识。该处罚合规依规,警示作用大于惩戒意义,有助于推动航运全链条合规运营,降低海上航行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