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转自:嘉兴日报
■陈广江
前不久,上海一名教师因在直播时与一名家长意见相左、发生争执,竟遭到持续举报,被拖入长达一个月的调查程序,直至校方最终认定举报的问题不成立。投诉举报本是为保障教育公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制度,但当无理举报取代沟通,一些教师便陷入了“不敢管、不想管”的职业困境。
现实中,投诉的泛化已经超出合理监督的边界。教师向家长反映孩子上课不听讲,会被投诉为“针对孩子”;家长深夜发信息,老师未能及时回复会被投诉为“未获重视”;教师和学生说话时不能双手叉腰或抱臂,以免被投诉为“不尊重学生”;教师叫学生到办公室谈话,不能自己坐着而让学生站着,以免被学生理解为罚站……正常教学管理动辄被举报,教育便从育人沦为被动应付。
事实上,问题的严重性不在于投诉本身,而在于很多投诉严重失实。一所县级高中梳理近年来的投诉台账,实质性有效合规投诉仅占5%,绝大多数都属于认知偏差类举报和无依据恶意举报。这意味着,学校和教育部门不得不将大量精力耗费在无效投诉上。一名教师自证清白往往需要好几天,这些时间和精力本应用于备课、教研和学生辅导,却被迫消耗在反复撰写说明、配合核查谈话之中。
更令人深思的是,晚自习严查纪律、放学后无偿辅导、公平处理矛盾等正常履职行为,恰恰是教师被投诉的高发区,反倒是那些“佛系躺平”、对学生不管不问的老师得以“零投诉”。这种“逆向选择”正在瓦解教师队伍的职业尊严和责任心。
有专家建议,学校可成立专门的法治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教育专家、法律专业人士共同组成,对家长的投诉、举报进行研判,对于缺乏事实依据的举报,应公开回应“不予受理”。这一建议的可取之处在于,将投诉的甄别权从简单的行政回应中剥离出来,赋予其专业性和公正性。
堵住无理投诉的通道,也要疏通合理沟通的渠道。投诉举报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要回归制度设计的初衷。对于教师体罚、食品安全、校园欺凌等损害学生权益的问题,投诉举报制度必须有力有效;但对于教育理念分歧、管理方式差异等正常范畴内的争论,应当鼓励家校之间直接对话,化解矛盾和误会。家长需要意识到,动辄投诉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最终损害的是孩子的成长环境。
教育的品质取决于教师能否安心从教,一个时刻准备自证清白的教师,很难有充沛的精力去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一个唯恐被投诉而不敢正常管教学生的教师,很难履行教书育人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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