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招茂因所属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被闵行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船舶运营环节的载重线违规行为,相关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直接记录至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档案中,对其后续船舶运营相关的海事业务办理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李招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326*******0913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3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7 |
| 作出处罚机关 | 闵行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李招茂,涉事违法案由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2200023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26*******0913,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闵行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公示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船舶运营主体的合规意识,督促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船舶检验核定的载重线要求,保障海上航行与作业安全。
事件点评
本次海事部门针对涉事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载货的违规行为作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相关责任主体需及时整改合规,严格对照检验证书核定参数开展船舶运营,规避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风险与合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