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沈兴宝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依据及执行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监管、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的常规公示环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内河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进一步规范自身航行操作行为,规避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沈兴宝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2021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15*******903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沈兴宝,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20210-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115*******903X。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沈兴宝成立日期2009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沈兴宝,所属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威宁路318号D-13号摊位(上海新长宁装饰材料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涉事个人未按规定航路航行作出1500元罚款的公示,是内河航行合规监管的常规落地动作。相关航运类市场主体可借此对照梳理航行操作流程,严格锚定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要求,规避同类违规风险,保障日常运营的航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