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史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自8月15日起施行。它不仅护航“绿水青山”,更直接守护普通百姓的生态权益。“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是居民长期反映集中的民生痛点,生态环境法典针对这类问题设置清晰制度红线,实现源头预防和末端惩治并重,为百姓解决‘家门口’的环境烦心事提供坚实法律武器。”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赵峰说。
生态环境法典聚焦民生之患、民心之痛,积极回应百姓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实施一系列法律制度措施,重点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餐饮油烟治理方面,生态环境法典作出专门规定,补齐了环境治理中百姓身边小微污染的法律空白。例如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无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等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要求餐饮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从开店源头减少油烟扰民问题。
在噪声污染方面,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至五百九十九条中,专门把广场舞高音、超时装修、商铺喇叭揽客等社会生活噪声纳入,明确即使噪声监测数值达标,但实际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生活的,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赵峰表示,如市民遇到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时,要用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自身环保权益:注重留存证据,对餐饮油烟排放、噪声扰民等现场做好拍照、录音录像,记录污染发生时间、频次,并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让法治力量切实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一篇:天津日报数字报刊平台-寻找于敏
下一篇:天津小将“展现出超越年龄的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