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左琳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32年前,湖南省娄底市27岁的摩托车司机李某平,被三人抢劫杀害。案发后,三名被告人潜逃30年,直到2024年3月,陆续被警方抓获。
近日,该案有了新进展。
2026年8月11日,被害人的女儿李君(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8月5日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某乔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何某虎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两人均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余元,并共同退赔所抢摩托车价值5320元。另一被告人郑某平因在2024年6月5日身亡,被终止侦查。
李君表示,一审宣判时,戴某乔表示不上诉,何某虎则当庭表示上诉。被害人家属也不满意判决结果,已于8月10日提交抗诉申请材料。
“我们的诉求始终是请求法院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李君说,“他们逃了30年,不是轻描淡写的‘对不起’就能换来‘没关系’。”
▲李某平与家人。受访者供图27岁摩的司机被害,凶手逃跑藏匿
1994年4月,在服役期间相识的戴某乔与何某虎,一起回到老家湖南省宁乡县休假。
判决书显示,在戴某乔家中,两人商议抢摩托车,因为知道戴某乔的亲戚郑某平在娄底机务段轧钢厂务工上班,两人就找郑某平商量,一起到娄底抢劫摩托车,要郑某平提供螺纹钢用于作案。郑某平同意了。
4月15日,三人共同乘车从老家到娄底,并商量好由戴某乔、何某虎将司机打晕后,抢劫摩托车,另一人在回乡必经的大桥等待。那天傍晚,三人前往娄底市老火车站附近寻找抢劫目标,戴、何二人各持一根螺纹钢,最终确定了目标——李某平。
李某平那时只有27岁,摩托车也是两个多月前刚买的,花掉了家里所有积蓄。
李君说,父亲本来在工厂上班,但母亲怀了弟弟,想着接下来开销可能会变大,他们就想到可以做摩的生意。“那个年代,工资每月不过三四十元,父亲聪明肯干,每天从下午五六点跑到次日凌晨两点多,有时一天能赚几十块,甚至上百块。”一家人的生活也好起来,家里添置了电视机、收音机和自行车。
当时李君只有1岁4个月。姑姑告诉她,事发当天下午五六点,父亲和往常一样,到姑姑开的餐馆坐坐,然后便骑着摩托车到娄底市拉活载客。
▲年轻时的李某平。受访者供图那天,李某平拉到的客人,就是戴某乔跟何某虎。
判决书显示,戴、何二人假装租车,坐上了李某平的摩托车。戴某乔在李某平后面,何某虎在戴某乔后面,行驶到一处围墙外时,他们叫停摩托车,戴某乔手持螺纹钢,击打李某平头部、背部及身上多处部位,何某虎亦持螺纹钢,击打李某平。
李某平自卫反击,导致戴某乔眼睛、耳朵和手腕受伤。何某虎趁戴某乔和李某平打斗之际,骑摩托车逃离现场,途经大桥时告知正在等待的郑某平,在原地等待,自己先骑车逃回老家。郑某平等待未果,随后也逃回老家。
最终,戴某乔将李某平打倒,并推入道旁的土坑,之后逃离现场,李某平死亡。
照往常来说,那年4月16日凌晨,李某平应该回到餐馆吃顿夜宵,但李君说,姑姑一直没有等到父亲。
到了白天,姑姑骑着自行车到处打听消息,一个摩的师傅问她,那人是不是穿着一条绿色的毛线裤,姑姑点头,那人便带着姑姑去了案发现场。
“姑姑记得,当时我父亲躺在一个土坑里,现场已经有法医做完了检查,身上、头上被捅穿了80多处,残忍到无法想象。妈妈认出了那条绿色毛线裤,那是她亲手织的。”
判决书显示,经法医分析,李某平因头部遭受多次暴力击打,造成严重的颅脑损伤而死亡,致伤物为易于挥动的金属棍棒类。
同案人自首,交代30年前悬案
据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微信公众号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的《永不放弃:尘封三十年命案告破》,案发后,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勘查现场,开展大量的调查走访及摸排,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受当年刑事侦查条件的限制,破案工作迟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
李君记得,奶奶经常带着他们四处奔走,打听案子的眉目,但都没有消息,直到十几年前奶奶去世,嘴里还念着父亲的小名。
父亲去世后,李君一家彻底没了收入,全靠当时25岁的母亲外出打工挣钱和国家给的补助。母亲在深圳打工时,为了节约火车票钱,隔几年才会回一次家。
▲李某平与家人合影。受访者供图判决书显示,戴某乔回到老家后,到何某虎家养伤,之后,两人找到何某虎的高中同学,售卖了摩托车。
这位高中同学在证言中提到,当时他问过两人,车是怎么来的,何某虎说是跟战友在外地,把摩托车司机推下水后抢过来的。
2019年7月13日,在浙江务工的郑某平,主动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伙同戴某乔、何某虎抢劫的事实。命案的侦破工作全面重启,最终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2024年3月30日,警方将藏匿了30年的嫌疑人逐一抓获。当时,戴某乔的眼睛、耳朵、手腕,还有陈旧性伤疤。
李君记得,2024年3月31日,收到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消息的那天,一家人不敢置信。“这个石头压在心里很多年了,我们都想不通,为什么爸爸会被别人害成这样。”李君说,当时母亲整个人都脱了力,腿软得站不稳,几个月过去,母亲的精神状态才稍微恢复。
法院判决两名被告人均系主犯
郑某平的大姐夫在证言中回忆,1994年上半年,郑某平无故离开了轧钢厂,还跟他说,自己经常失眠、睡不着,但没讲原因。在供述中,他称自己当时年纪小,不懂法律,出于义气才同意抢劫。后来他知道了戴某乔打死了人,所以很害怕,后来一听到警笛、一看到警车就紧张。因为此事,他内心煎熬压抑了十多年。
2024年6月5日,郑某平坠楼身亡。一个月后,侦查机关终止对他的侦查。
到案后,戴某乔如实供述了罪行,但辩解他离开现场时,李某平并未死亡。他的辩护人提出,李某平死因不明、物证缺失、另一同案人死亡,应谨慎认定戴某乔抢劫致人死亡的情节;戴某乔有坦白情节,且其家属主动缴纳赔偿款,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具有悔罪表现,案发后三十年间没有其他犯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2026年1月初,该案一审开庭。李君说,两名被告人很少发言,都是别人问一句,他们答一句。其中戴某乔向她点了一下头,说“对不起”,但她不会谅解。何某虎则没有任何歉意,始终不承认作案,态度嚣张,在供述中,他否认自己参与了抢劫,说自己只是帮戴某乔处理摩托车。他请求法院宣告其无罪,其辩护人也做了无罪辩护。
最终法院认为,两人共同以暴力方法抢劫财物,致一人死亡,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人何某虎打击了被害人头部,可以认定何某虎系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次的主犯。
根据法院判决,在刑事方面,被告人戴某乔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何某虎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