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评议不是“挑刺找茬”
而是“治病强身”
——2026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三位被评议人谈感受
今年4月至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次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当这项工作进入“深耕之年”,被评议者如何看待这场“练兵”?近日,记者分别深入采访了“新手”检察官、资深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
首秀即是大考
“入额成为检察官后,第一次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就被最高检评议组选取参与评议,我感到既忐忑又兴奋。”陕西省略阳县检察院二级检察官杨叶告诉记者,忐忑是因为以往都是作为检察官助理出庭,与资深检察官相比,自己在法庭应变能力、庭审节奏把控等方面还有差距;兴奋是因为作为最基层的检察官,能够面对面接受最高检评议组的评议指导,机会非常难得。
提到“首秀”中令自己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杨叶坦言,其实并不是准备如何充分、应对如何流畅,反倒是容易紧张、庭审中发挥还有遗憾的地方。“庭前会议时被告人、辩护人并未就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提出太多不同意见,庭前我们也做好了庭审预案,但实际中的庭审不可能完全跟着我们的节奏走。”杨叶告诉记者,她当时出庭负责举证质证工作,辩护人第一次提出超出庭审预案的质证意见时,当时有一丝慌乱。冷静下来后,她在脑海中迅速回忆了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随后梳理、组织语言,及时进行回应。而克服第一次慌张后,杨叶再面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超出庭审预案的质证意见时,应对就变得游刃有余。
“出庭公诉是一门遗憾的艺术。作为公诉人,我们就是要在每一次遗憾中去总结、进步、成长,争取下一次更好地出庭公诉。”杨叶说。
对于最高检连续两年部署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杨叶也有自己的思考:“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必然需要高质效出好每一次庭,需要高质效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我觉得抓出庭公诉就是抓到了刑事检察工作的关键。”杨叶告诉记者,对于评议组给出的充分肯定,她会当成鼓励;对于指出的不足,她都认真记录改进,并把评议组分享的经验运用到办案中。
在实践中传承公诉经验
50多岁的谢小芸从1995年进入检察系统工作就再未离开,从2008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至今,她始终奋战在一线,如今虽已担任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但出庭公诉仍是她日常的主要工作。
“我们这次被最高检评议的案件是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四名被告人、三个罪名。在庭审中,针对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我们简单出示证据,并按惯常举证方式分组排序。但对于该案中疑难复杂的徇私枉法罪,如何举证才能做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我们思考了很久。”谢小芸说,考虑到被告人涉及该罪的犯罪链条长,证人证言碎片化严重,公诉团队及时调整思路,结合案件特点改为先出示被告人供述,再分组按照不同证明方向举证,印证被告人的供述,方便法庭快速厘清案件脉络。
谈及出庭公诉评议活动本身,谢小芸表示,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多年,她感到现在出庭公诉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出庭公诉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是展现国家公诉形象的主要窗口,从去年最高检示范引领开展出庭公诉评议活动,到今年构建起‘最高检示范评、上级院重点评、各级院常态评’的分级评议体系,提升出庭公诉能力逐渐融入每个刑事检察官的血液里。”
在部署开展出庭公诉评议活动期间,最高检一直强调“老带新”,做好公诉经验传承。对此,这位“老刑检”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出庭公诉是一项实战性非常强的工作,经验传承更讲究亲身实践。好比学习游泳,驻足岸边观摩,远不及亲身入水实操来得真切。”谢小芸说,让年轻干警直面庭审现场、亲历庭审环节,庭审结束后再一同探讨交流、复盘梳理得失,会比普通讲课更能助力青年检察人员快速成长、精进业务能力。
从“阅卷人”到“答卷人”
全国优秀公诉人、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侯慧敏今年作为出庭公诉人,在庭上接受了最高检评议组全方位“检阅”。而2025年,她则是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评议组的一员。从“阅卷人”到“答卷人”,身份的转变,让侯慧敏有着更深刻的思考与感悟。
“过去作为公诉人出庭是‘身在山中’,视角难免局限;去年作为评议员,则有机会‘跳出庐山’,以全局视角审视公诉。”侯慧敏告诉记者,去年参加出庭公诉评议在给同行“把脉”的过程中,自己也会反躬自省。对于别人在庭审中的精彩应变,自己则吸收内化。这种“以他为镜”的深度检视,也直接转化为如今出庭的底气。
这次出庭履职,令侯慧敏印象最深刻的是公诉团队在举证质证环节大胆调整了示证逻辑——不再按部就班地罗列证据,而是完全围绕争议焦点、以问题为导向进行“靶向示证”。“针对被告人反复强调的主观无罪辩解,我们优先出示反驳性客观证据,每组证据都清晰地阐明证明目的和证明内容。这种立体化、递进式的示证,不仅让争议焦点一目了然,也会给被告人造成强烈的心理震慑。在公诉团队层层递进的驳斥和充分说理下,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认罪服法。那一刻让我感到,精准的指控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法治教育。”侯慧敏表示。
连续两年参加出庭公诉评议活动,感受有何不同?
“去年是出庭公诉评议活动的起步之年,是‘全面体检’找病灶,今年‘深耕之年’是‘精准治疗’见疗效。”侯慧敏告诉记者,作为被评议人,她感受到评议组不仅是在给庭审打分,更是在检验是否把去年活动中暴露的短板补齐了。这种“回头看”让评议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走向推动工作实质提升。
“进入‘深耕之年’,对于公诉人的能力要求,也从‘敢于亮剑’升华到了‘善于驾驭’。”侯慧敏认为,面对庭审中被告人翻供、辩护人提出新证据等突发状况,检察官不能仅仅依靠勇气去“硬扛”,而是要依靠庭前反复推敲的证据链和精心打磨的“三纲一书”,做到沉着应对、有理有据地深入阐述。
采访中,各位检察官谈得失各有侧重,但都表达了同一个观点——出庭公诉评议活动目的绝不是“挑刺找茬”,而是找到“病灶”对症下药,并将庭审中的优秀经验提炼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战方法,持续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下一篇:为什么粮食紧平衡格局会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