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将享有的齐齐哈尔林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贷款债权依法转让给北京聚达缘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总额27,908,663.29元,其中:贷款本金14,496,795.67元,利息13,227,908.62元(截至2026年3月30日),代垫费用183,959.00元。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北京聚达缘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北京聚达缘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